发布时间: 2026-09-15 18:01:57
赫章县中医医院集采外医用耗材第三次阳光平台议价采购公告 赫章县中医医院集采外医用耗材第三次阳光平台议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赫章县中医医院官方网站(或指定平台)获取本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9月22日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赫章县中医医院集采外医用耗材第三次阳光平台议价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议价采购; (三)预算金额:根据实际采购数量据实结算; (四)最高限价:所投产品单价不得高于贵州医疗保障公众服务平台上的挂网价; (五)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附件1《采购需求清单》; (六)供货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采购人根据临床实际需求分批采购,不承诺最低采购量; (七)合同履行期限:1年;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自行承诺;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自行承诺;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自行承诺; (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六)提供供应商未被列为(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七)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产品)复印件;投标供应商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生产范围覆盖本项目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所有产品)复印件; (八)所投产品需在“贵州医疗保障公众服务平台”挂网,且成交后能以成交价在系统搭建配送关系:提供承诺函,自行承诺; (九)提供所投产品在“贵州医疗保障公众服务平台”中配送产品关系列表截图(须覆盖所投产品); (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十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授权代理人时必须提交); (十二)附件3:承诺函; (十三)商业贿赂限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有商业贿赂行为的单位、个人及其关联公司不得参与(提供承诺函); 三、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分为报价文件与资格证明文件两部分,须按以下顺序装订并编列页码。 第一部分:报价文件 报价函(格式见附件2),报价函请打印两份,一份装订于投标文件内(填写好首轮报价),一份单独打印(用于现场填写“现场报价”; 现场报价环节,每份报价单仅对应一个序号,各序号分别使用独立报价单)。 注: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为线上采购产品(能在贵州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搭建配送关系进行采购)。 第二部分:资格证明文件 按“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顺序装订。 注:医院将按照上述响应文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评审,如有遗漏或未按要求提供,则视为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四、议价时间 时间:2026年9月22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赫章县中医医院仲景楼三楼会议室; 提交方式:响应文件须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现场递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不予接收。 五、公告期限 2026年9月15日起至2026年9月22日9:00(北京时间)。 六、评审方法 (一)以供应商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为准,对各供应商进行现场资格评审,资格评审合格则进入下一轮; (二)现场报价 1.评审原则:以满足医院使用为前提,按耗材品种独立评审。每个品种优先选择集采产品,其次选择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2.价格相同处理:由采购人采取相关办法确定中标供应商; 3.成交候选人公示: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将公示各品种的第一成交候选人; 4.流标情形:若某品种所有报价均明显高于市场合理价格或医院预期,采购人有权宣布该品种流标,并重新组织采购。 注:如成交供应商中标后所供应产品不满足医院使用,则递补下一排名供应商供应。 七、其他重要规定 (一)价格锁定承诺:供应商成交后,其报价即为合同期内固定供货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加价(除本文件约定的政策性调价情形外); (二)合同期内调价及集采配合义务: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政策调价及集采转换。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二)供应商所供产品须满足临床使用要求,未满足医院使用要求的按规则递补或终止采购; (三)凡涉及商业贿赂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本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赫章县中医医院所有。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赫章县中医医院 地址:赫章县七家湾街道七家湾社区饶家湾组 联系方式:采购办0857-2216601(孙老师) 赫章县中医医院 2026年9月15日
附件1:赫章县中医医院集采外第三次阳光平台采购清单(1).xlsx